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应知应会
1、党支部基本情况及发展党员情况。党员人数(正式党员3人以上,一般不超过50人),支部委员人数(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委会,支委会3至5人,一般不超过7人)。组织关系转入党员人数,近年来发展党员、积极分子人数及基本情况,熟练掌握最近一次发展党员的时间(除上报省、泰安市的三年未发展党员村外,其他村党支部上次发展党员的时间均应在2018年—2020年期间)及发展党员姓名。了解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业务知识,熟练掌握《泰安市党员档案审核工作指导手册》有关要求。
2、组织生活情况。①“三会一课”中“三会”是指党支部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、党小组会,“一课”是指党课。党支部党员大会: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(书记不能参加的,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),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。党支部委员会会议: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半数以上委员到会,一般每月召开1次。党小组会: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,一般每月召开1次。党课: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。②主题党日:每月25日组织党员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集中学习等。今年11月份主题党日组织了党章专题学习交流,分别在8月份、10月份开展了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主题党日,知晓党支部每个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。③组织生活会:每年至少召开1次,一般在第四季度,以党支部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形式召开。今年7至8月份,应当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。④民主评议党员:一般每年1次(一般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)。⑤谈心谈话: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,谈话范围为支委之间,支委和党员之间,党员和党员之间。
3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。一般每月结合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使用《党费证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,并全部上缴上级党委,熟知党费收缴数额和比例。掌握“七一”期间本地区、单位、村走访慰问了多少人,发放了多少钱;掌握本地区、单位、村建国前老党员有多少人,生活补贴是否按照最新规定发放(抗战期间入党的每人每月810元,解放战争期间入党的每人每月730元,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每人每月50元),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,是否足额发放,知晓负责发放的领导。
4、党支部保障情况。党支部活动场所情况和党支部活动经费情况(列支财政或党费支持)。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数量及基本情况(严禁存在任用非党员人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,严禁将党务工作商业化外包给企业,严禁对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把关不严,管理不到位、不规范)。
5、其他相关情况。①掌握本地区、单位、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情况。②领导干部包保联系情况。若有领导干部包保联系,每年至少深入联系2次以上,帮助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。③掌握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情况(县级要有实施方案,基层党委要有工作方案,党支部要有工作办法,要结合实际工作)。④掌握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情况。
党员教育工作应知应会
1.积极开展党员集中轮训。农村党员应通过参加乡镇党校集中培训、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党员教育,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56学时,普通党员每年不少于32学时。应逐人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档案。
2.在乡镇党校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时,推行乡镇“四必讲”,即:乡镇党委书记必讲、纪委书记必讲、组织委员必讲、分管重点工作的副镇(乡)长必讲。
3. “灯塔大课堂”每月推送一期,在省委组织部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网站首页在线学习。要及时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并将情况记入山东e支部系统。2021年11月份,灯塔大课堂推出第25期,以《党的光辉历程》《伟大建党精神》《党的伟大成就》节目为主要内容,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。
4.今年持续推进“我来讲党课”活动,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,各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讲党课。
5.市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开发制作“百部精品党课”,通过电视、微信、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。
6. 省委组织部在基层开展了农村(社区)基层干部学历教育,符合条件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和“两委”干部可以报名,免费取得大专学历。基层干部专科学历教育报考条件:年龄50周岁以下;具有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或同等学力;村社区“两委”干部及后备干部。学制三年,免费学习。
7.今年开展了“发现榜样·致敬第一书记”和“发现榜样·为社区工作者点赞”活动。结合新时代泰山“挑山工”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,向先进典型学习,营造学习榜样、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。
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网络平台
1.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是省委组织部开发的网络平台,有网站、有手机APP(下载、注册、登录)、有微信公众号(关注),后台还有业务系统。
2.每支部应明确1名管理员负责操作使用,后台业务系统主要包括: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系统、党员信息系统、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、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系统、山东e支部系统、“三务”公开系统等。
3. 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系统,用于采集支部、单位的名称、联系人、电话、信用代码等信息,经常开展信息维护,核对信息是否准确;党员信息系统,用于采集党员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学历、工作单位等信息,经常开展信息维护,核对信息是否准确;在发展党员工作中,线上同步依托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,上传资料,形成发展党员电子档案;党员转接组织关系,全程使用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系统全程网上办理,一般由支部发起或接收,基层党委也可代办;每次开展组织生活等支部活动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e支部系统录入活动时间、地点、参与人员等情况,形成电子日志;村和社区党组织,应经常使用“三务”公开系统,在网上开展党务、村务、财务信息公开,每月至少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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